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精选

时间:2023-02-22 12:57:38 | 来源:第一作文网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1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在XX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区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XX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2

  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全市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妨碍执行公务的,从严惩处。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12345(应急部门)。

  五、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12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3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新春佳节日渐临近,即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我县空气自动检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去年春节期间我县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急剧增高。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爱护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县城,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上饶县环保局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践行者。

  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关于做好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监督者。

  安全生产生活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传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点滴行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节日氛围。

  市民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息息相关,谁都希望到呼吸清洁的空气,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与其吐槽抱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从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开始,为建设上饶县幸福家园做贡献。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4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度传统节日,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还会带来了空气、噪声等污染问题。为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物业服务中心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楼道内、园区绿化带、架空层、天台、阳台等公共区域燃烧香烛蜡纸,以免发生火灾。

  2、春节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并针对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3、请勿在室内、楼梯间、阳台、天台、公共区域等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在楼外、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蔬菜、鞋架、电动车、自行车、废弃纸箱子等既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及物业规定,也不便于业主通行,更存在重大消防及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以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您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自家杂物即刻清走,否则将视为无主垃圾处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5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市公安局宣传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