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历史人物500字

时间:2021-03-17 11:31:30 | 来源:第一作文网

【第1篇】

    我喜爱的历史人物很多,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大义凌然的岳飞……但最喜欢的还是东汉末医学家华佗。

    我喜欢华佗是因为他是个不求名利,不慕富贵,品德高尚的人。他性情爽朗刚强,淡于功名利禄,曾先后拒绝太尉黄琬征召他出任做官和谢绝沛相陈举他当孝廉的请求,只愿作一个平凡的民间医生,以自己的医术来解除病人的痛苦。

    我喜欢华佗是因为他医术高超,受人尊敬。他经常不辞辛苦地爬山涉水为人民治病。他特别关心穷人,为穷人治病有时分文不取。他还经常在路边设一个桌子给过路的病人看病。他是一位受人民尊敬和爱戴的民间医生。华佗特别勤于钻研,他创立了一套使全身肌肉和关节都能得到舒展的医疗体操―著名的五禽戏。他发明了最早的麻醉剂,“麻沸散”。华佗采用酒服“麻沸散”施行腹部手术,开创了全身醉手术的先例。这种全身麻醉手术,在我国医学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医学史上也是罕见的创举。华佗不但精通方药,而且在针术和灸法上的造诣也十分令人钦佩。他每次在使用灸法的时候,不过取一两个穴位,灸上七八壮,病就好了。用针刺治疗时,也只针一两个穴位,告诉病人针感会达到什么地方,然后针感到了他说过的地方后,病人就说“已到”,他就拔出针来,病也就立即好了。真令人敬佩不已!所以我喜欢华佗。

    我要学习华佗的这种精神,长大后也做个品德高尚、救死扶伤的人。

【第2篇】

    张辽是三国时曹操的大将军,也是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

    曹操一般只给他很少的兵马,因为张辽经常以少胜多。张辽最有名的一次以少胜多的战事,是孙权十万大军来攻合肥的时候。那时张辽只有八千兵马,孙权却有十万。晚上张辽让士兵放火,自己又带了八百兵士在孙权营外埋伏好。忽然,孙权营里火光冲天,许多兵逃出来了。这时张辽带兵冲向残兵,孙权大败。后来,孙权退兵,走到一个芦苇很多的地方。张辽再次火攻,孙权的士兵全被烧死了。只有孙权自己逃出了大火。

    张辽还有一次比较有名的战役。不是以少胜多,是用计杀了孙权爱将太史慈。那时太史慈发兵三万来攻合肥。张辽和太史慈前面几仗打成平手,双方都折了兵马。有一天太史慈派一个人进合肥,夜晚打开城门,让他攻进去。张辽早猜到他要用这招,让人把太史慈派来的人杀了,夜晚打开了城门。太史慈见城门大开,心中欢喜,第一个进了城。忽然城内万箭齐发,太史慈被乱箭射死。孙权悲痛不已。

    几十年后,东吴士兵提起张辽,仍然个个吓得心惊胆战。孙权有一句称赞张辽的话,是这样的:“有勇有谋有义,真不愧为大将!”

    怎么样,张辽真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大将军吧?

【第3篇】

    我最佩服的人是诸葛亮。

    曾有一次,他用骄兵之计把敌人引入燃烧范围,最后一把火烧了曹操的十万大军。想想看,能烧死十万大军的火,温度会有多少高,这个场面会有多少壮观。

    还有一次,当另一群大军杀到了空城下,他可曾慌张?他为何故装悠闲?因为他知道:这座空城与五千士兵的命都掌握在他手中,如果他的紧张被敌方看出,那么敌方会杀进来。为什么琴声如此悠闲?因为他不能让对方看出他的紧张,必须让琴声悠闲。敌方主帅为什么跑了?因为他从未如此恐惧,如果他听出诸葛亮弹错了一个音符(没弹错),那他会勇敢起来。但他没听出(实际上也没有)弹错音,认为对方早有准备,只好下令:“我们快撤!”

    更有一次,他发明了木牛流马。为什么他要制造木牛流马?这是他的任务,他是无奈的。如果你这么回答,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完全没有接到过这种任务。这是因为他负责,他不忍心看见别人饿肚子,因为他勇敢,他宁可自己疲劳,也要让大家吃得饱,所以他敢于挑战一切困难;他聪明,所以能制造出木牛流马。

    我为何佩服他?因为他聪明,火烧十万大军;因为他沉着,空城妙计退敌;因为他勇敢,敢于面对木牛流马的难题。你说,我还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呢?

【第4篇】

    千年,又是一个千年。抚摸着眼前的复古的窗棂……想起了南唐,想起了李煜,想起了那如诗如煜的诗篇。要说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大家可会说喜欢“武则天”,因为她是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智慧、忠诚、勤俭;喜欢......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却是词人李煜。即使是隔了千年,那些曾为了国家拼搏的爱国将领,那些历史上有名的皇帝,他们的名字,不会像沙子一样被风卷去。他们就像垫脚石,为中华的文化精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李煜不是爱国将领,也不是精心治国的好皇帝。他是南唐后主,是南唐的亡国之君。

    第一次知道李煜这个词人,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暑假,爸爸叫我背古诗词。背到一篇李煜的《望江南》,至今还清晰地记得词的内容: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多少泪,断脸复横颐。心事莫将和泪说,凤笙休向泪时吹。肠断更无疑。 当时的我,似懂非懂,只是觉得这首词很伤感,第一次知道原来诗词还可以这么写。很是喜欢,反反复复的背诵着。爸爸告诉我的解释是:李煜亡国了,内心很痛苦,因而写了这首词。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这位南唐后主我有了新的认识。他那绝世骇俗的才华更是深深震撼了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他前联是追念昔时故国繁盛景象,后联抒发今日亡国凄清境况。有人责怪他,使南唐亡了国。不,你们看他的词,李煜他是想要振兴国家的,他是爱南唐百姓的。

    亡国后的李煜被押解着乘船离开金陵,来到汴京,被褥为“违命候”,开始了三年的阶下囚生活。也就在那时,他看够了人间沧桑,他写下了许多情真意切千古流传的佳句: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流水落花春也去,天上人间!”……可是,哀悼亡国的诗句引起了宋太宗的不满,公元977年,在李煜42岁生日时被太宗毒酒赐死,结束了悲惨的一生。 李煜,他仅仅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匆匆过客。岁月,冲淡了历史的光芒,却冲不淡李煜在我心中的华光。读他的诗篇,我感觉到了一种从所未有的安宁。如烟往事也在这平静的风里,变得平静止水。 我喜欢他的诗词,每一次背诵,细细地研究,细细地品味。每次都有新的感动,一种深深地悲哀情绪萦绕在心,久久挥之不去。

    我喜欢李煜,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诗词,还有他的爱国之情。

【第5篇】

    三国演义诸位肯定早已读得滚瓜烂熟,对里面的英雄也许抱有敬佩或惋惜之情。我认为一代枭雄曹操,却是争论最多之人物也。

    曹操这个人,优点多,缺点也很多,导致爱他和恨他的人不计其数,结果,可怜的曹操收到了比别人多几倍的褒贬不一之评论。但是,若要我做出一句评论时,我只会大力拍手,大声“曰”出一个词“好!”

    也许你会问,曹操有什么本事?竟然能让我给出如此高的评价。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事实证明,在历史的长河里,有许多巨石在改变着长河的流逝,虽然历史的长河是百折不回的,但这些巨石仍对历史的戏剧性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没错,你猜对了,曹操就是其中一块巨石。作为一名驰骋沙场的军事家、锐意改革的政治家、才华横溢的文学家,曹操没有一点夸张,绝对是名副其实的。

    先说文学,抛开“‘建安文学’的主力队员”这一点不说,单从他那铿锵有力的诗句中,你就能发现曹操在里面抒发出的对世界的看法和情感。他的诗大气,有笑红尘之幽默,有号令天下之威严,他所有的感情几乎通通融入到了诗歌里。曹操的气量和发 泄 方式让赞扬刘备的人捉襟见肘!“没文化,真可怕”,曹操有文化顶多在乱世中显得有点“可爱”,那么我们接着往下看。

    曹操还有胆识。曹操的胆识在向“董卓老贼”献刀的时候可以充分体现出来。当时,董卓的军事实力非常强大,还有吕布这一员虎将,想与他交战,不管你用什么计策,曹方士兵做的最后一件事一定是丢盔弃甲。这时,敢做敢想的曹操打算直接“绕”过董卓的大军,像“荆轲刺秦”那样假借献刀之名去暗杀董卓,并自愿前往。天哪,曹操为了百姓的生活竟然有勇气冒着生命危险前去刺杀,谁都知道刺杀董卓之旅是凶多吉少,因为如果杀掉董卓,还没出军营就会被随后赶来的吕布一戟杀掉;但你要是没杀掉董卓,那就会被看出破绽,被董卓直接剁成肉泥!不过,我们的曹孟德同学还真就创造了奇迹――活着从董府出来了!就算被董卓怀疑了,曹操也沉着冷静地献上刀,然后从容淡定地飞身上马,向其阵地飞奔而去……怎么样,曹操的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有没有把你征服?再退十万步讲,曹操的胆识也就能使他成为一个豪杰,说他是枭雄也未免有些高抬他,那么我再接着说。

    曹操的枭雄质量在他遗传给儿子的基因里也能看出来。曹操的儿子中有活泼机灵、能称象的“小神童”曹冲;有骁勇善战、屡建奇功的“黄须儿”曹彰;还有七步成诗、才高八斗的曹植和能文能武的七言诗鼻祖曹丕。这么多人才,和刘禅一比,简直不是一个档次的。而且,孩子身上有父母的影子,孩子什么样,父母就是什么样,曹操的儿子们都是人中龙凤,那么曹操自己身上的枭雄质量也就可见一斑了。所以说,论当世之枭雄,我认为非曹操不可为之。

    总而言之,曹操是个枭雄人物,它拥有别人所没有的优点,并把它们发挥到极致,这也使得三国初期魏国最强大。不过,曹操有时也心狠手辣,舍人为己,这也使得《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写书时有尊刘抑曹之倾向,这也算是对曹操最公平的评价了。不过,我敬佩曹操,敬佩他的文化、胆识以及他所有的优点。不管怎样,他就是曹操,永远的枭雄――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