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悟

时间:2022-07-13 14:12:39 | 来源:第一作文网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乌合之众》读后感悟”,以供大家参考!

《乌合之众》读后感悟1

不厚的一本书却因为可能是因为是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懂,论述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本人,更喜欢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定义为生涩难懂,读起来的效果,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好处便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懂的,晦涩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读上的一大进步。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绝对差别的,电子书给了我们更快的阅读速度,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只是增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增加自己谈资。但我不后悔自己花了接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kindle,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候,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作出忘我(更高大,或更卑鄙)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的确需要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本人这学期的最后一本中文小说。

《乌合之众》读后感悟2

前段时间,我读了由冯克利先生翻译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确实有点伤脑细胞,因为作者的有些言论我并无法完全理解。但尽管如此,通过阅读此书,我还是颇有收获的,最起码我对“群体”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本研究群体心理的名著是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作者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表达了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该书篇幅不算很长,却字字珠玑,有着作者对群体的深刻认识和见解。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奥尔波特曾经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勒庞犀利的言辞所震撼。他无所畏惧,毫不留情地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陋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去审视。书中无不表达着反集体主义的倾向,而这对于今天时刻强调集体主义重要性的我们来说,无疑会是一次思想上的强烈冲击。但仔细想想,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勒庞在书中提出的种种言论也就不难理解了。译者冯克利也说:“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接下来,我打算谈一下自己在阅读此书时印象比较深刻的几点内容。首先是,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并不难理解。比如,在人们可以在宗教狂热情感的驱动下“慷慨赴死”,但一旦脱离宗教,作为个体的人们很大程度上就会失去这种勇气。又如,一个非法传销团伙聚集在一起就会表现出上述的种种特征,他们不管学历、经历、出身如何,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了一种心理,相信非法传销组织鼓吹的种种神话,不再有个体之分。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它们都体现了群体有着个体不具备的优势。而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的领袖的往往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动员群体”,从而使群体对他们深信不疑。

然后,作者还说到“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这就像我们时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在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事实证明,资产阶级始终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彻底胜利,而只有后来的无产阶级才能挽救中国。由此看来,勒庞的这个观点确实挺有道理。当然,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与之不符,但就大多数事实来说,勒庞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

此外,我觉得作者对教育的看法的很切合当下中国教育的实际,对我们有特别警示作用。勒庞说到:“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还是随处可见。从每年的大批毕业生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大学生虽然在学校中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他们空有一腔理论,却丝毫不懂得联系实际。有人称他们为“学习机器”,只懂得“输入”,而不会“输出”。这些都表明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而只有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效结合,才能改变学生“死读书,读死书”的现状。“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要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实践活动,而不只是为了考试,为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而学习。

最后,我想说,勒庞的话语虽然有点偏激,但是他的很多观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对于任何的人或事,我们都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而不能以偏概全。

《乌合之众》读后感悟3

刚刚翻看《乌合之众》的那几个小时里,我的内心塞满了对庞勒有关群体心理理论的认同感。尽管或许受时代限制,对于书中的一些内容我无法赞同,但是仅从群体心理的理论解释角度而言,这本《乌合之众》让我拍手叫绝。在作者的阐发以及举例中,我看到的是当今社会种种与之类似的社会现象。这样一本来自一百多年前的理论书所引发的共鸣感,让我终于明白为何它在社会现象类作文范本中的出镜率如此之高了。有人说它具有前瞻性,有人说是因为我国真正落后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而我的观点是,这种无论时间、空间上的差距有多大,群体心理却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恰恰说明了这样心理是来自人类本身的。

人类都是由人猿进化而来,追根溯源说白了也就只是万千动物之一,也具有动物都具有的特征。尽管人类经过多年进化、受教育、思想在一个又一个文明时代中更迭,但仍是有着动物的属性的。当人作为一个个体行动时,他的理智总是大脑的主要操纵者,由此他可以判断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错的,从而避免错误。而当人作为群体时恰恰是情感作为大脑的主要操纵者。所以群体的特征往往是冲动、易变、急躁的。因为我们自原始时代继承而来的破坏性和野蛮的本能潜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当他进入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时,因为知道不会被处罚,这种本能便会得到更加彻底的释放。庞勒称群体为“无名氏”,因为群体的数量庞大,群体中的个人难以被追究责任。所以他们对于责任的约束感就会完全消失。这样的心理让我不免联想到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网络暴力情况。键盘侠们在一个匿名的网络群体中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是辱骂诅咒某一个人,有时便会演变成“怒怼”。这样的行为根本就并非什么直率而是一种因不用负责任而产生的无所顾忌。甚至有一些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原委就会随大流去指责某件事或者某个人,这便是群体对于个人的同化作用。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乌合之众》读后感悟4

上午醒来,躺着,读完Gustave Le Bon的《乌合之众》,之后刷牙洗脸,出来吃午饭,才发现,原来下雨了,很冷很冷~吃过午饭上自习室,补了一觉,在自习室睡觉的感觉永远都是这么好。还好,没流口水

那是一本完成于一个世纪以前的书,他给了我们不同的看待群体、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视角。且不评论对错,姑且择其一二作为记录。

人民群众不是历史的缔造者,但几乎每次社会进步和变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从小,我们接受的哲学教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可是,那些每天起早贪黑种地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叔叔大伯阿妈们是如何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Le Bon通过大量历史事件,论述了往往是社会精英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事物、表达了新的观点。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或通过精英阶层的宣传,这些新的事物、观念,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最终植根于人民的大脑中。因此,社会的进步是靠精英推动的,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接受者,当然,有时候,仅靠精英阶层无法推动社会变革,所以,他们就想到了发动广大工农阶级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因此,当一个社会岌岌可危的时候,谁获得了人民群众,谁就可以站在新秩序的金字塔顶,群众往往最擅长落井下石的各路招数。

每一个群体,都是不理性的,甚至是弱智的。

《乌合之众》读后感悟5

《乌合之众》,第二次读,第二个译本。感觉冯译比胡译更好,因为冯译更能体现出勒庞观点警句性的力量。“乌合之众”,怎么会有这么棒的词!太喜欢汉语啦!

编排的原因,译者序放到了书后。译文和非译文的交替,给人一种潜水很久,终于冒出水面,畅快呼吸的感觉。读勒庞原文有种憋气的感觉,一开始抱着久仰大名的热情还能津津有味,后面越来越啃不下去。

原文基本全是作者观点喷发,就是断言断言断言,不解释不解释不解释,作者说仿佛在说不懂就记住吧,我肯定是对的。这也正符合作者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的大众心理操纵理论。

读的过程就是在看作者指着一个群体化身而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壮汉,不断吐槽数落。读起来很容易感到乏味但读完已不知不觉受到他观点的影响,慢慢认同他的观点了。一本充满偏见、怨念、吐槽的小书,却能从出版伊始持续盛行至今,就是在于作者直觉得来的观点又总是能让人信服。

从众心理,人皆有之,可一旦从众,便失去自我,成为乌合之众,在人类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可是谁不喜欢那种群体带来的力量感和正确感,这就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社会陷阱。就像买基金买股票,追涨杀跌,谁不是跟着跑?最后七亏二平一赚。

中译者序中说,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我认为对于读者的意义应该是让我们意识到群体的存在,而且我们随时可能置身其中。由于勒庞对我们耳提面命地说过群体乌合之众的特征,我们也就有了更高的反省力,也更可能Think Outside the Box,跳出局外去思考,开天眼,觑红尘:我是不是已经丧失自我,把理性全部交给了群体的感性,漂浮在群体雄赳赳气昂昂的风暴之中。是的话,快快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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