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10篇

时间:2022-11-10 13:39:34 | 来源:第一作文网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有哪些?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一

母亲,是一座高山,拥有伟大的品质;母亲,是一棵大树,为我们提供舒适的环境;母亲,是一滴清水,滋润我们成长。

我的母亲,没有华丽的外表。她个子不高、身体微胖,有着一双善解人意的眼睛、一支长满痘痘的鼻子和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一头乌发之中的几根白发,使她显得更加苍老。

我的母亲虽然没有华丽外表,但她始终有着一颗坚持不懈的执著的心。

我可能是遗传了母亲的基金,和母亲一样,特喜欢运动。有一次,母亲带我出去踢足球,可是场地早已被先来的人占去了。母亲对我说:“先联系一下颠球基本功吧。”可我对此十分不屑,“不就是颠球吗?还不如去射门有意思呢。”于是,我加入到了先来人的行列中,射门、踢比赛,而母亲却在一旁练起了颠球,我心中自大地暗想:我踢了多少年足球了都颠不了几个,她还练颠球,不自量力。然后我就去玩了。直到我玩累了来找她回家时,她还在尝试颠一到两个球。此后,不管是陪我出来踢球、还是校队训练、俱乐部训练,母亲都会一直在场边默默练习颠球。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一年过去了,当我的母亲再次出现在球场边颠球时,一个、两个、五个、十个……三十个!这时的母亲已能够达到颠30个球的地步,甚至快能超过一半非职业球员的同龄人了,这么快的进步速度使我惊得目瞪口呆。

我们的学习过程也不就是如此吗?要学会坚持不懈,向着自己的目标与梦想执著努力。现在的我,在每当想要放弃的时候,常常会想起母亲在场边默默点球的背影,是这个背影一直在激励着我勇往直前。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二

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人,她对你也许是严厉的,也许是宽容的,但她对你的爱去都是无私的,是独一无二的,是不求回报的。这个人就是妈妈。

我的妈妈在我眼里,始终都是别具一格。

我的妈妈,很漂亮,实际年龄为三十九岁的她始终看起来很年轻,修长高挑的身材,飘逸清香的秀发。每个见到我们俩的人都说我们俩很像,但不像是母女,更像是姐妹。因此,我也为此感到欣慰:有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妈妈。

我跟妈妈的关系,也更似姐妹,无话不聊,也不曾吵过架。但是,她依然给予我刻骨铭心,温暖无私的母爱。在考试的前一天,我得到了妈妈要在我考试当天出差的消息,心中瞬间堵上了一块大石头,因为爸爸也出差了,家里没有人为让我考个好成绩而为我做好吃的,也没有人为我鼓励加油了。在以往的的考试之前,爸爸妈妈都会在我考试之前陪我一晚上,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了,心中感到凄凉,都让我怀疑这次考试能否考好。

当天晚上,我极力劝阻妈妈把出差时间改一改,但早已无能为力,妈妈的机票都已经定好了,只好难过的回屋复习,一晚上都没有和妈妈聊一聊快要次考试的心情,甚至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凄凉的自己闷在屋里复习。妈妈也很在就睡了,但她似乎已看出我心的不满与不悦,在临睡觉之前面带微笑的对我说了声“加油!”。

考试当天,妈妈在我还没有睡醒的时候就悄无声息的走了,看着家中安静的样子,心中又多了份凄凉,心想着,要是以前,妈妈很定会非常高兴的跟我说“考试加油”吧。

突然,“叮铃铃……”,手机里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妈妈的,上面说“宝贝,妈妈不在你身边,相信你也一定会考好的,加油!”刹那间,心中的凄凉已灰飞烟灭,同时有一股暖流涌入心头,刻骨铭心。此时,我也早已热烈盈眶……

相信,这句普普通通的鼓励会永远印在我的内心深处……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三

我叫李古乐,今年已是十三岁的青少年,处于小康家庭,父母对我十分疼爱,记忆渺茫,从六岁至今,处于学习时期,随着成长,我的行为作风改变巨大。

在下晓音乐,通音韵,是不可多得的音乐好苗子,父母因材施教,希望用音乐平息我那颗急躁的心,这个过程十分缓慢,如铁杵磨针,一点一滴改善中,可磨灭了我那为人随和,做事豪放的行为举止。

在古今名人,独爱李白,风流倜傥,一颗游侠诗仙的心,内存一颗道教徒痛苦的思情。学习他人豪迈的性格,学习他“世人皆我独醒”的清醒。学习李白的优点,已成了我终身目标。

自打记事起,便博览群书,通常是通彻全书,可有时为了海读,也会不求甚解!每一本书,都有我们值得学习与思考的价值,哪怕是深夜也拿到一本书,我首先会想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书中给我们学问又有多少?通常能回答出这两个问题,这本书就算读懂了,可还要细读,在此就不一一讲了!

在学习上,我认为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学习氛围,所以我积极配合班主任,热心为班级谋进步,论质量!对于同学们合理要求,是有应必答,高效完成。学习上,虽不如邓志豪勤奋,也不如王向华扎实,可两者皆具一些优点,学习不能学习别人,只能借鉴,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成就自己的天地。

赞日:真诚待人,终有回报,自食其力,未来可成,幼年多学,中年多用,志向高远,心在厦大,虽不如柳宗元廉洁自净,也不是唐太宗权广谋深,便不如诸葛亮远谋深算。但,只要在人生路上不断更新自己,便可活得比他们更出色!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四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__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现在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现在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可以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五

__年9月6日,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如今我活在这个世上已经有11多个年头了,莫非是一双眼,一个鼻子,一对耳朵和一张嘴,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听外婆说,小时候的我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在10多个月就学会了讲话,只不过讲的是那别人根本听不懂的“外国语”,一转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我的婴幼儿时期带走了。

幼儿时期缓缓走来。幼儿时代的我,在妈妈的教育下,开始了我的日记生涯。最初还觉得挺新鲜的,每天都写上十几个字,也许幼小的我只有三分的热度吧!但我始终坚持着,只为了对妈妈的承诺,尽管酷暑严寒。生活的点点滴滴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是不是时间老爷爷把钟调快了?六年的小学时光让我忘怀。六年,就是在我们喋喋不休中,在我们嬉戏打闹中,在我们憧憬未来中,一晃而逝。小学六年是我们人生中最难忘的童年时光,也是我们从小孩子变成大孩子最明显的时段。六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仿佛两千多天的喜怒哀乐,都还历历在目,他们是那么值得铭记,三年前,谁都不懂谁。三年后,谁都了解谁。三年,从陌生到熟悉。三年,每个人都在这成长了。三年,每个人都在这蜕变了。三年,把酸甜苦辣都尝遍了。三年,把喜怒哀乐都经历了。三年后偶尔想起,会觉得有点可笑、有点留恋、有点温馨。三年间的一点一滴还未曾忘记。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让我们把回忆记下了,铺成一条回忆的闪光路把!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六

她一排整整齐齐的“门帘”盖在眼前,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整齐的束在脑后,方正的脸上一双眼睛虽然不大却有神。

听了我的描述,大家肯定会认为她是个待人彬彬有礼的才女吧,如果这样那你就错——她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理想。也许有人会不解我怎么能与倩儿交朋友呢?因为她仗义,识大体,勇于担当不推卸责任。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镜头一

午自习时,我正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却听“哗”的一声——什么东西被摔在了地上。这是常有的事,我无奈的抬起头,见发怒的人竟是严倩倩而对象却是杨洋。这可就奇怪了,更奇怪的是摔完杨洋的书,她竟然趴在桌上哭了起来。我过去安慰时也弄清事情真相——杨洋用鞭子打到了严倩倩,所以扔书一事理所当然算是报仇了。至于为什么哭嘛,用倩的话来说就是——打得生疼。可不一会倩回头对一直在喃喃“我摊上事了,我摊上大事了”的杨洋说,她没事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当时我特别崇拜倩。漂亮的女人不一定惹人爱,识大体的女人一定惹人爱。

镜头二

星期四上午轮到我值日,扫到黄小明的位置的时候,他居高临下的说了一句:“好好扫,干净点儿,你看你扫的还不如不扫,你会扫地吗?”我正在脑海中寻找什么词语来反驳,刚好倩走过来问我出了什么事。我瞪着黄小明说他打我,倩二话不说冲到黄小明面前等着他,骂了他一顿。最后黄小明终于回过神来低声说了一句我是冤枉的。倩却十分豪爽的说:“就当给你打预防针了,以后再敢欺负女生,那今天就等于给你注射的葡萄糖。”倩嘴上功夫超强,却不以此来欺负别人还是我们女生的“护身符”。可以当hsh女老大了哦。这就是我们班的女汉子,我的同学我的朋友。如果她能陪我走过这三年的时光,将是我最大的幸福。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七

所谓“铭通”者,乃隐姓埋名于爱国路心远中学修炼者也。论其隐姓埋名技所术之高超,同窗一年之久,知晓“铭通”二字者寥寥无几。

铭通居“二班武林榜”中列,不高且敦实,给人以安全之感。铭通淡淡的眉毛两侧微微上扬,很是可爱。

铭通铭通,自然通晓音律。大半学期的“隐居”生活终于让他按捺不住心中一展歌喉的想法。“有谁想来展示一下?”音乐修炼场上,面对教师和同学的盛情邀请,铭通终于肯“出山”了。

只见铭通大步流星走到场上,稍整衣角,仰头深呼吸,一场“音乐盛宴”就从他口中唱出。铭通缓缓闭上眼睛,时而抬手,时而俯身。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微笑盈颊。整个训练场都沉浸于《高尚》的低沉气氛之中,同学们也是屏气敛声,目不转睛。一曲终了,余音绕梁,一瞬间,同学们激动无比的心情爆发出来,掌声雷动。

除一副“金嗓子”外,铭通对人的关心与鼓励也是无微不至的。在一次由方主教举办的数学修炼大会中,我发挥失常,名落孙山。正当我垂头丧气准备收包回家时,“吉吉!”铭通想我走过来,面带微笑,小扬眉毛不时抖动几下,让我不自觉地竟然发笑了。未等我询问何事,铭通张开双臂,我也配合着上前,他抱住我,温暖而有力地拍打着我的后背,“加油加油!”我望着他,绽开了笑脸。回到家,我给铭通发了一小条“感谢信”:“谢谢__小“姐姐”的拥抱!”没过多久便收到回复:“挺你,我的兄弟”!我哈哈大笑,愁苦之情顿时烟消云散。

所谓“铭通”即“喻悦,喻铭通。”同窗一年,与此人相处甚欢。他的嗓音很独特,让人觉得悦耳的同时更慨叹于他对音乐的执着与付出。他的体贴细心更是让我铭记于心,让人备受鼓舞,让人信任,愿今后“相伴一生。”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八

有这样一位伟人,他曾经震撼了当时的欧亚大陆,也引起了世人对他的褒贬与毁誉:有人由衷的赞颂他是千古英雄;也有人称他为世界征服者和无与伦比的侵略家。然而在所有的古今帝王中,论功业,论才智,论胸怀以及人生的曲折程度,几乎没有人可以跟他相提并论。他,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天命

铁木真的父亲是当时蒙古一个部落的首领,当铁木真降生的那一刻,他的父亲打了一场大的胜仗。因此,他被称为是该部落的“福星”。根据蒙古人的习惯,他父亲就用被击败首领的名字为他命名,以显示其家族的战功。同时,他的父亲还惊喜的发现刚出生的儿子手里紧紧的握着一块象长矛一般的凝血,便感叹这是天命:铁木真将来必定会成为草原上的一位大英雄。

治国奇略

打下了金国中都是成吉思汗的重大胜利。而得到一位可以帮他治国安邦的谋臣耶律楚材却是他更大的胜利。耶律楚材向他提出“天下可以马上得之,却不可马上治之”,“以儒教治国,以佛教治心”的精辟建议,他对此番荐言十分赞赏,并且也确实将其方案实施到实处。

成吉思汗为后代统治者树立了永远适用的统治法则:即用人得当,广招贤能,施仁政,以及尊重宗教信仰。成吉思汗作为“智者”最精髓的体现就是他对宗教的态度。他的宽广胸怀为其带来了“一代天骄”的美誉,他明了“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是统治的最高境界,因为任何一位迫害宗教正信的统治者的政治寿命一定是短暂的,他的结局也一定是会非常悲惨的。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九

望古今青史留名者,或当朝权政,或风流倜傥,或飘逸脱俗,或博古通今。有人的成就直至影响到今天。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精通机械制作……张衡,中国史上的璀璨明星。

论政绩,他虽无很大作为,但凡是所做官的地方,一定政通人和,我想这就是张衡的特殊魅力,相对于轰轰烈烈的一生,我更偏爱于平淡安逸的生活,相对于高官厚禄的权贵生活,我更喜欢“采菊东篱下”的悠然。所以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我与张衡的生活是有相似之处的。我不能像林语堂那样说“我了解他”。但是我可以说“我喜欢他”我喜欢张衡,喜欢他骨子里的孤傲,因为这孤傲之气,他没有与当时的宦官们同流合污,保持了自身的清白。人,就是要有这种清离之气的。你也许不能以单薄的力量改变身边的恶俗,但是至少可以以自身的正气来感化,哪怕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但至少努力过了,自己做的很好,就可以了。

再说成就。著名的侯风地动仪可以算作他的代表,据说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研究出他的结果。用一句比较俗遗点的话说“科学就是力量”如果说他的成绩归功于天赋,那么可就有点委屈张衡了,刻苦是他唯一成功的路,从他身上我了解了成功的必要因素:耐心、兴趣、以及刻苦。

话说回来,平时看一个人,首先看他的言谈举止。我想张衡就是那种很书生气,但是稳健中带了些许机敏,一片著作,写十年之久。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呢?专心做一件事,就会做出惊天动地的壮举。这是一种坚持,一种力量。

我想,我已经被他感染了。他——张衡,我心中的英雄。

人物传记初二抒情作文篇十

【修鞋人】

午饭过后,到了上学时间,学生们陆陆续续地来到了校门外的路口,等待着校门打开。她们像一大群鸟聚集在一棵大树上一样,三五成群,叽叽喳喳,说说笑笑。在他们中间,是一个六十开外的爷爷,他永远那样不慌不忙、从从容容地埋头干着手里的活儿。

我不知道该称呼他什么,他补鞋,配钥匙,修自行车,有时还修雨伞,干很多很多事,姑且叫他修鞋人吧。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经历,记不清什么时候他就在那个地方呆着,甚至此时连他的相貌也有些模糊。只记得,大多数时候,他都坐在那里,膝盖上铺着一条不知沾了多少鞋油、多少胶水、多少印记的像是围裙一样的厚实的东西,埋头忙他手里的活儿,完全不理会周围的热闹。

很多个早晨,我见到他骑着一辆机动三轮来到路口,那辆三轮车就像多啦A梦的口袋,放着不知多少东西,修鞋人把车子停好后,就从三轮车上一箱一箱一兜一兜地往下搬东西,大到自行车轮胎,小到钥匙、螺丝帽、钉子,最少也得有几千个吧,一会儿工夫,就会堆满他那个一平方多米的“工作室”。

我和他只有非常简单的几次交集,一次是因为自行车的车篓松掉了,歪歪斜斜的,修鞋人帮我上了螺丝,我准备给钱时,他挥挥手:“走吧走吧,算了。”还有一次是修靴子,因为特别喜欢那个靴子,我足不离靴了好长时间,直到把它穿得面目全非。本以为靴子就此报废了,但奶奶那天把它拿回去时,我很惊讶地看到它被修复得妥妥帖帖,脱胶的地方被密密实实地缝好了,开裂的底子也用新的橡胶代替了,简直是起死回生呀。一问才知道,就是学校路口这个修鞋人的手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就在自己的那个小小的天地里忙忙活活,我常以为他是个沉默木讷的人,但是有一天,大约是我离他比较近,我竟然听到了他边干活边哼着小曲儿,是因为家里有什么高兴事儿,还是因为那天收入特别好,我猜不出来,也或者他常常这样,有自己自得其乐的事儿,只是我以前没有注意到。

我说不清他在那个路口干了多长时间,整个小学期间,他似乎一直都陪伴着我们,在我的生活里扮演着一个路人甲的角色。

其实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许多熟悉的陌生人,比如同一个路口文具店里那个体重有二三百斤的胖叔叔,早餐店里那个走路像一阵风的阿姨,学校门口那个驼背的瘦弱的环卫工爷爷........只要留心观察身边,就能感受到这一群熟悉的陌生人编织着我们的生活,就能像妈妈说的那样,更好地了解生活,理解生活。